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幸福效应”——来自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的证据_周华东
周华东,赵文青,高玲玲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幸福效应”——来自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的证据[J].投资研究,2022,41(10):4-18.
研究问题
公积金制度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理论机制
目前学者对居民幸福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1.收入等经济状况因素,包含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等
2.社会人口学特征因素,如性别、教育程度、社会关系、身体健康情况、婚姻状况等
3.社会发展背景下的各种影响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如空气质量、环境污染等;地域、城乡差异因素;政治因素如政府质量及治理能力、民主程度等。
从公积金影响居民幸福感角度看,有如下两方面:
1.公积金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缴存公积金的个人可以享受抵缴个税、购房低息按揭贷款等优惠政策,这有助于提高家庭整体财富水平,降低家庭未来住房消费支出的不确定性,提高家庭整体福利水平,提升幸福感和安全感。
2.若考虑信贷约束,家庭无法借助未来资源为抵押进行借贷时,流动性约束对于当期低收入消费者的消费-储蓄行为会产生较大程度的制约。部分低收入职工因受贷款条件的限制,即暂时达不到使用公积金优惠贷款购房的条件,公积金账户闲置大量资金无法提取使用,致使公积金处于“低存”收益损失状态,公积金“存贷不匹配”问题凸显,对缴存家庭施加了较强的流动性约束,这会对家庭福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扭曲,可能会降低居民幸福感水平。
主要假设
H1:基金被动调仓是引发基金风格漂移的重要因素,被动调仓越严重,风格漂移程度越大。
H2:基金季报披露质量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改善基金季报披露质量可以缓解基金被动调仓对风格漂移的影响。
测度指标体系
模型见底部原文,指标如下:
基金特征:
户主是否缴存公积金 1=缴存,0=未缴存
家庭是否缴存公积金 家庭任一成员是否缴存公积金;1=缴存,0=未缴存
年龄 单位:岁
受教育程度 0=没上过学,6=小学,9=初中,12=高中,13=中专/职高,15=大专/高职
16=大学本科,19=硕士研究生,22=博士研究生
风险态度 1=风险极度规避,2=风险规避,3=风险中立,4=风险偏好,5=风险极度偏好
健康程度 1=非常好、好、一般,2=不好、非常不好
婚姻状态 1=已婚,0=其他
家庭规模 家庭总人口数
总收入对数 对家庭总收入取对数
负债额对数 对家庭总负债额取对数
是否拥有住房 1=有房,0=无房
是否有两套及以上房产 1=有两套及以上房产,0=无房/仅有一套基金业绩表现
实证数据期间与来源
使用2019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库(CHFS2019)并作如下处理:
1.剔除总收入等核心变量小于零或存在缺失的样本。
2.考虑到公积金制度的适用性,仅保留了城镇家庭的样本。
3.为了排除退休等其他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仅保留户主在16岁至65岁之间的样本。
4.仅保留受访者是户主的样本。
经过以上处理方式,最终使用10135个城镇家庭进行研究。
结论
公积金在整体上能够显著提升居民幸福感水平,并且其提升的幅度在经济意义上是不可忽略的,经过一系列内生性检验后,回归结果依旧稳健,公积金的缴纳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水平。异质性回归的结果表明,公积金的“幸福效应”存在明显的异质性:中等收入家庭获得的“幸福效应”比低、高收入家庭更显著;处于中等房价收入比地区的居民获得的“幸福效应”比低、高房价收入比地区居民更明显;仅有一套房的家庭获得的“幸福效应”较强,多套房家庭的居民幸福感与公积金无显著关系,无房家庭的幸福感会因缴纳公积金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考虑到公积金制度主要目标是提高职工购买第一套住房能力,因此本文进一步探究了公积金对拥有首套房家庭幸福感的影响机制,发现公积金可以通过降低居民购房融资成本,减少家庭民间借款购房的可能性,提高居民利用公积金优惠贷款购房的概率,缓解了居民每期还款压力,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只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幸福感有显著的提升作用,其“幸福效应”呈现出纺锤状,说明公积金对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的作用较小;其次,公积金对无房家庭的幸福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小结
伊斯特林悖论:又称为“幸福—收入之谜”或“幸福悖论”。现代经济学是构建于“财富增加将导致福利或幸福增加”这样一个核心命题之上的。然而,一个令人迷惑的重要问题是:为什么更多的财富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而这就是“幸福—收入之谜”或“幸福悖论”的表现。
伊斯特林悖论的解释存在各不相同的多种理论。这些理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忽视变量”理论。这些理论认为,经济学仅关注收入、财富和消费,而忽略了影响人们幸福的其他许多重要因素,包括:激励与创造、健康、政治参与、社会渴望、自由、利他主义的丧失、不平等、社会资本的减少和地位外部性。特别是,如果这些非经济因素与收入、财富和消费等经济因素呈负相关时,那么随着GDP的增长,许多影响幸福的非经济因素会下降,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抵消经济因素带来的正面作用,于是就可能出现收入增加了而人们的幸福没有相应增加的“幸福悖论”。
另一类理论注重的是“比较视角”。这类理论包括相对收入理论、参照组理论或攀比理论。这些理论从收入本身出发,认为个人效用与自己的收入水平正相关,但与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攀比水平)负相关;当社会变得更富裕时,攀比水平随之提高,导致收入—幸福曲线下移,从而使得总效用水平保持不变。罗伯特·弗兰克(RobertFrank)的“相对消费理论”为该领域经济学家的工作提供了一个参照点。在弗兰克看来,一个人的主观福利与其相对地位有关。这就产生了一个零和(zero-sum)地位竞争:一人受罚,大家无趣。因此,地位竞争仅仅导致个人福利的再分配,而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的幸福并没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