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负担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长期居留意愿的影响———基于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调节效应分析_徐俊杰
徐俊杰,陈一飞,钱文豪等.房租负担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长期居留意愿的影响——基于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调节效应分析[J].财贸研究,2022,33(01):26-39.
研究问题
房租负担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长期居留意愿的影响以及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调节效应
理论机制
房租是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要支出之一,房租负担的加重会损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经济利益和情感利益,进而降低他们在城市的长期居留意愿。 经济利益的损害来自于收支剩余的减少,而情感利益的损害源于农村转移劳动力在住房消费中强烈的“租房相对剥夺感”。 公共服务可及性的提高则能够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经济利益和情感利益进行一定的补偿,继而起到调节作用。
劳动力迁移的推拉理论认为,改善生活条件是劳动力迁移的主要目的,城市中所有有利于改善生活的因素都会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而所有不利于改善生活的因素也会阻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 房租负担的加重会直接减少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支剩余,损害其经济利益,并促使他们通过缩减消费来平衡家庭预算或增加劳动参与来抵消高出的居住费用,这都不利于农村转移劳动力生活质量以及长期居留意愿的提高。房租负担的加重同样损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情感利益。 当房租负担加重,租购之间的差异性变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容易产生“租房相对剥夺感”。相比于未购房者,城市已购房者不仅享有更多公共服务,且房价的不断上涨为已购房者带来了财富的快速增长。 而大部分未购房者不仅因支付房租减少了收支剩余,也无法完全获得租住房屋所附带的公共服务享有机会。 租购住房在财富增长速度和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差异,会增强租房者购买住房的期望,安居乐业的理念让租房者认为购买住房是合理和必要的。 因此,面对高房价,以租房为主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容易产生“租房相对剥夺感”。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容易在日常生活中产生诸多消极情绪,当租房消费的情感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时,他们在城市的长期居留意愿也会大幅降低。
公共服务可及性是居民享有符合自己需求的公共服务的难易程度,它取决于政府对公共服务的供给以及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实际匹配程度。 政府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不只是单方面的提供服务,更需要考虑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有效需求。 同样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就业,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外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与本地户籍人口相比,不仅在公共服务的享有机会上不均等,在一些可面向非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供给上,也存在着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的情况。 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公共服务可及性存在明显不足。 这直接导致了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生活质量的下降,同时也会造成个体发展机会不平等、城市融入感低下等问题,进而显著降低其长期居留意愿。 农村转移劳动力所享有的公共服务可以分为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条件和住房保障五个方面。 研究发现,随迁子女接受公共教育机会是影响流动人口迁移决策的决定因素,随迁子女获得城市教育资源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长期居留意愿明显更强。 为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能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提升其城市长期居留意愿。 已经获取社会保障、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有更强的城市长期居留意愿。 可见,公共服务可及性的高低影响着城市中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整体长期居留意愿。因此,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公共服务可及性,是对房租负担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情感利益损失的补偿,可以有效调节房租负担对农村转移劳动力长期居留意愿的影响。 一方面,当房租负担加重,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支剩余减少时,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公共服务可及性可以使租住个体上获得更多公共服务的支持,补偿房租负担加重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害;另一方面,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公共服务可及性,能有效缓解公共服务享有的不均等而带来的“租房相对剥夺感”,补偿房租负担加重带来的情感利益损害,减少相对剥夺感带来的负面情绪,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生活的幸福感,进而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长期居留意愿。
主要假设
H1:房租负担能显著降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城市长期居留意愿。
H2: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公共服务可及性,能显著增加其在城市的长期居留意愿。
H3:公共服务可及性对房租负担影响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城市长期居留意愿有反向调节作用。
测度指标体系
模型见底部原文,指标如下:
被解释变量:城市长期居留意愿
核心解释变量:房租负担
调节变量:公共服务可及性
控制变量:人均GDP、产业结构、商品房销售价格、人均小学教师数量、人均床位数、人均公共汽车数量、公共服务可及性、家中留守未成年子女数量、家中是否有宅基地、家庭规模、转移距离、个体收入、工作
单位类型、个体性别、年龄及其二次方、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本地居留时间。
实证数据期间与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个体数据来自2017年CDMS项目的调查样本,通过问卷筛选出在城市租房居住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时匹配2017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的城市统计数据,以进一步获得各个劳动力所在城市的统计数据。 由于部分城市统计数据缺失,匹配后涵盖286个地级以上城市,共5.98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调查样本。
结论
1.房租负担增加会显著降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长期居留意愿。 由于房租负担的加重会损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经济利益和情感利益,降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生活质量并阻碍其社会融入,进而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长期居留意愿下降。
2.公共服务可及性能有效调节房租负担对长期居留意愿的影响。 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公共服务可及性是对租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经济利益和情感利益的补偿,可以削弱房租负担加重对长期居留意愿的负面影响。
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东中部地区和大型规模以上城市中,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这种调节效应更为显著。
小结
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法对模型进行处理,依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选取2016年财政分权程度(城市预算内财政收入/中央或全国财政预算内收入)、2016年城市居住面积占建设用地比作为工具变量。好经典的工具变量,印象中已经看到许多次了,可以记下来